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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手機短信作證據易滅失,最好做證據保全公證
  重慶晨報訊(記者 陳宋波)“我現在一聽到手機短信鈴聲,心裡就害怕,渾身不自在。”前天,滿臉愁容的王女士趕到重慶市公證處維權,申請對短信做證據保全公證。
  去年3月初,王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自稱姓劉的男子。見面後,兩人互留手機號碼。後為,劉某開始給王女士發一些曖昧信息,到後來,劉某不分白天晚上,給王女士發淫穢下流短信。王女士好言相勸希望劉某停止騷擾,但劉某無動於衷。
  天天被短信騷擾,王女士都害怕開機了。她咨詢律師後,來到重慶市公證處,申請對手機短信做證據保全公證。
  公證員在認真詢問及審核王女士相關材料後認為,手機短信屬於比較特殊的書證,易被篡改和滅失,提出需到專業技術中心進行短信鑒定和留存。於是,公證人員陪同王女士來到專業技術中心,將劉某發給王女士的騷擾短信所有內容包括時間、文字以及發送手機號碼分別予以摘錄,依法做了證據保全公證。
  昨天,王女士拿到了公證書。她說,這份公證書為她日後維權,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  昨日,公證員介紹,手機短信作為一種電子證據具有書面語言功能,有一定的證明力,屬於書證的範疇。但是手機短信證據存在因手機故障或使用壽命而造成的短信滅失、手機遺失、被盜或機主的操作失誤而導致手機短信的不可恢復。
  通過辦理手機短信證據保全公證,來保全無形的手機短信,已成解決上述問題的一條有效路徑。  (原標題:網友連發騷擾短信她不敢開手機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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