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評與干涉 為何要好管閒事,對於別人不同於自己,又或者主觀認為是不適當的行為予以提醒、批評或指責?表面上看起來自己是「為了別人好」~ 其實,大多時候,這只是讓自己可以理直氣壯地繼續干涉別人的行為的藉口!那真正的目的是什麼呢? 當對方行為不同於自己,心中並湧起了一股不認同而想有所糾正的衝動時,我們的心理就是處在一種「我對你錯的位置」,而心中也只有兩個答案:「我錯你對」、「我對你錯」若是成功干涉了對方,對方改變了行為,那麼,我們就得到了「洗碗機我是對的」的自我評價,進而帶來「自我有能感」(我是有能力的);但若「對方不認同」自己的看法時,我們不自禁地就開始懷疑「我是對的嗎?」自我懷疑是一種不相信自己的不舒服情緒,為了免除這般的情緒感受,於是我們陷入悍衛個人觀點的爭論說服情境,進一步導致人我衝突,並可能落得自以為「好心沒好報」的下場。 為什麼會有這般地糾正衝動呢?為何我們不能自然而然地相信自己或是別人都沒有錯,只是生活經驗造成觀點不同行為不同而已呢?回想看看,在我們成長的過建築設計程中,是如何學會很多事情的?當我們「跟父母師長等長輩想法一樣的時候,我們就會得到肯定」,當我們「跟父母師長等長輩想法不一樣的時候,我們就會得到否定」,我猜這是所有人的經驗。所以,我們學會的是「當別人跟我們想法不一樣的時候,一定有人是錯的」、「凡事只有一個正確的答案」。於是,當別人的想法或是行為表現與我們不同時,心裡面馬上響起了警報聲,尤其如果過去,我們與長輩「論輸」時,還伴隨著不堪與受傷的感受時(例如:做錯事被罵笨蛋),那麼,那個咖啡機警報聲就會聲聲訴說著「他跟我的意見不同….我錯了嗎…我是笨蛋嗎?」~我們就更會強烈地想要糾正別人以避免發生「我是笨蛋」的狀況。所以,想要糾正其實是為了證明「我是對的」,我是有能力的,但是,終究我們是無法改變別人的,終究再次地證明了自己是笨蛋,如果我們只想要改變別人的話。因此,接納別人做他自己,讓別人有他自己成長的速度,是和諧人我關係的重要原素,也是避免讓自己跳進自貼的「笨蛋標籤」。當然囉,前提是他的行為無關自身與他人的人生性命安全才花店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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